员工个人刷卡代垫费用进项抵扣问题
●问题:企业经营费用报销中存在员工个人刷卡或现金先垫款支付给货物、劳务、服务销售方的情况,以企业名义取得对方开具专用发票,是否可以抵扣?
●意见:
①《发票管理办法》规定“销售商品、劳务、服务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,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,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。”上述付款方为实际付款方。
②企业取得员工个人刷卡或现金先垫款支付的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,其进项税额原则上可以抵扣,但应附企业实际支付款项的证明资料(如员工报账资料)
③为避免以后出现争议,同时企业从加强内部监管的要求,大额支出应以企业名义支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