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员工个人刷卡代垫费用进项抵扣问题
时间:2018-09-16 21:54:09 编辑:宏美财税   出处:网络(佚名)

员工个人刷卡代垫费用进项抵扣问题


问题:企业经营费用报销中存在员工个人刷卡或现金先垫款支付给货物、劳务、服务销售方的情况,以企业名义取得对方开具专用发票,是否可以抵扣?


意见

①《发票管理办法》规定“销售商品、劳务、服务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,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,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。”上述付款方为实际付款方。


②企业取得员工个人刷卡或现金先垫款支付的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,其进项税额原则上可以抵扣,但应附企业实际支付款项的证明资料(如员工报账资料)


③为避免以后出现争议,同时企业从加强内部监管的要求,大额支出应以企业名义支付。